“实施困难病人康复救助计划”是市委、市政府确定的2007年为民要办的1 2件实事之一。全市共投 入367.4万元,改善康复条件,为具有康复适应症的341名困难病人进行了康复治疗,解除了困难病人家 庭的后顾之忧。
市政府召开会议,对全市困难病人康复救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。在总结市直康复救助工作经验的 基础上,市民政与卫生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实施困难病人康复救助计划的意见》。各级民政部门负责 康复救助工作的协调、救助计划的确定、救助资金的审核和发放、完善救助操作程序、加强全市康复救 助工作的指导等。各级卫生部门确定了康复救助机构,完善康复设施配套建设,制定康复病人的治疗方 案,承担康复治疗工作,并确定康复机构减免优惠比例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,确保康复救助资 金落实到位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,分别制定出台了各自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,选择确定困难病人开展 康复治疗。同时还对唇腭裂、白内障等困难家庭患者进行了康复救助. |